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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既行為,真係稱為愛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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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unny2014 於 29-9-2012 17:51 發表

我又無睇到咁深入
只係諗到漁權問題
海洋法公約規定海權範圍係12海浬
對開200海浬都係經濟海域
一但釣魚台落入日方手上
我諗台灣東北部漁民都要全部都要轉行去掘戰壕
就現在來看,單是賣“捕魚權“的授權,日本已經有排可以“屈錢“了,隨時漁民們要去參加上邊師兄所說的“山洞設施“計劃才能維持生計了。

[ 本帖最後由 WAIKO01 於 29-9-2012 21:5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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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ai84 於 18-9-2012 06:22 發表

http://taiwanheart.ning.com/grou ... tai-zhu-quan-bu-shu
嗯,就觀察了這網站的言論一段時間所得,這網站主要是一批媚日的偽台獨份子所主理(它們認為台獨=成為日本的附屬國,而非要成為一個獨立主權國家),而且文章就像是把日本右翼份子所謂的“歷史主張“翻譯成中文一樣,所以有點偏頗。(就像五毛黨說中共如何強大一樣)

想請問師兄有沒有其他立場比較中立的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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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107# 的帖子

我睇既係佢既證據資料, 對於佢立場係紅藍綠,我唔太感興趣
相對大陸既所謂既證據, 我只係覺得更空泛而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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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106# 的帖子

響大陸同台灣未話釣魚台係佢地之前,日本無阻止過佢地既漁民去捕漁
仲有捕魚權對大陸人無用 大陸偷魚偷對去人地門口,仲有日台韓菲越既漁民,都對大陸既偷捕濫捕極之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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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108# 的帖子

嗯,我倒是覺得就像法庭抗辯一樣,控方會去找有利抗方的證據,而辯方也會做同樣的事情一樣。那個網站所引用的證據,我覺得也會受其立場所影響而有所偏頗,我更想知道的是,有沒有一個第三方立場(如:美國,英國甚至是韓國等)的證據可以引證這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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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109# 的帖子

我覺得之前沒有人出聲的原因,是三方“有默契地不談“,而形成一個“三不管狀態“,而現在最直接受影響的是台灣漁民,而非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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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AIKO01 於 10-10-2012 22:18 發表
我覺得之前沒有人出聲的原因,是三方“有默契地不談“,而形成一個“三不管狀態“,而現在最直接受影響的是台灣漁民,而非大陸。
直頭講到明將釣島問題留下代(我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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