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ll,我一開始咪講左,對社民連既其他所謂「政績」我無研究,亦無意見囉。
之但係,既然你要抽警察水既,我就係睇唔過眼,所以我出聲,就係咁簡單。
回應如下:
1. 就算 有投訴人、表面證據成立、足夠成案調查喇,經法庭判決前,都唔代表指控屬實。
2. 香港係法治之區,法庭並無定罪既情況下,你又憑咩去話果個人犯法? 你話係就係? "I am the law" ??
3. 我都曾經同「紫藤」、「青鳥」、「午夜藍」等機構交過手,
而我亦都親身質疑過佢地,既然佢地搵到D所謂「受害人」出黎,
如何如何聲淚俱下,如何如何詳細地,控訴被警方濫用職權對待,咁點解唔企出黎立案舉報?
佢地既答案大家都估到,不外乎:(a) 唔想比屋企人知、(b)怕被報復、(c)與其投訴,不如做多幾單生意...
老實講,「受害人」們講就講到似層層,叫佢企出黎指證就搵一萬個理由黎推,
跟手就開記招點樣聲淚俱下咁控訴警察「逼害」佢地「弱勢社群」。
然後就再加埋D好似阿搖光兄你呢類熱血青年,「
親耳聽聞」後就周圍去同人講「
我已經可以證明果5%係真有其事」。
我真係想問問你,你識唔識法律架?
聞說證供 (Hear-say)係呢個情況下用得咩?
無真憑實據支持下既指控,係唔係你地所講既「
砌生豬肉」呀?
咁對被指控既警察公平咩? 咁對成個警察部公平咩?
我相信
任何一個警察都希望「黑羊」們都被楸出。
唔係唔駛整個投訴警察課啦?CAPO入面每個調查員,最低級既都係警長,
O記、CCB...人地做大案都未有咁既級數,警隊夠認真對待投訴喇掛?
依家包庇害群之馬既係地呢D 所謂「受害人」同「壓力團體」呀!
你唔出黎指證同配合調查在先,
咁叫警察點查呀? 真係你講有就係事實呀? 查到點跟進呀?
仲要話警隊包庇自己人?
被害妄想? 咁講法通唔通呀? 你讀咩書? 你個咩價值觀黎架? 你配唔配稱為係明理人呀?
4. 你全段回應入面,我最同意就係呢句「C兄你不知道唔代表事情係無發生的,多少冤案不被報導或被刻意平息.」
你唔知,你唔理,你睇唔到,唔代表警察無做過野。
傳媒幾多誇大同生安白造既所謂「報導」,
警方出新聞通告澄清,從來無人報導過或者澄清過。
幾多警察無端被誣告,都要按照法例接受內部調查,
係查明清白之前,涉案人員承受幾大壓力,幾多辛酸唔係「不被報導或刻意平息」?
綜合以上,我仍然認為,
如果夾硬「砌警察生豬肉」話「警察砌生豬肉」都可以稱得上係政績的話,
社民連咪一樣咁禮義廉? 我再一次講,我呸~!
真心咁建議所有 有心投身社運 / 政治既網友,
係參與呢個遊戲之前,進修下法律先啦,如果唔係盞丟人現眼架咋。
引用:
原帖由 搖光 於 15-5-2010 22:32 發表
講到呢度,好似慢慢遠離左港人與政治呢個議題,我甚至感覺到有小部份人係為了個人(或者其所屬團體?)之榮辱而發聲.這點實非本人之意願.
回應C兄所說:
想先問C兄你所說"有無警察因此經法庭審判後入罪? 或者我講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