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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粵港最大的仿真槍走私集團案

近年來粵港最大的仿真槍走私集團案

近年來粵港最大的仿真槍走私集團案將於十八日在廣州市中級法院首次開庭審理。該案十名被告人被指控在香港訂貨,以水陸兩渠道走私入粵,不到一年內走私仿真槍四千九百八十支,共偷逃稅款人民幣逾一百四十八萬六千二百二十元。其中兩被告被控提供貨源並組織「水客」走私,以走私普通貨物罪被起訴上庭。

【本報記者方俊明廣州十六日電】

據廣州市檢察院查明,在二○○五年七月至二○○六年六月間,譚×昌(中山人,三十七歲)、鍾×超(廣州人,三十歲)等人,通過向香港仿真槍行老闆歐×傑(香港人,三十八歲)經營的香港槍舖,購買或由這些槍舖代為訂購仿真槍後,通過水路、陸路兩個渠道走私入境並在內地進行銷售牟利。

港槍舖涉提供貨源

其一,由莫×枝(清遠人,三十歲)等人利用來往港澳的「粵海344」、「佛航528」等船舶,到香港醉酒灣碼頭裝載仿真槍,進入珠江水域時通過小艇接駁上岸,並由其他集團成員接貨後送到譚×昌手上。

其二,交由暫住深圳的港女許×卿(香港人、四十五歲,別名阿May),組織指揮多名「水客」以身體夾藏方式通過深圳皇崗口岸等渠道入境,再由譚×昌的「馬仔」在深圳接貨後將槍打包,並通過貨運公司發往廣州。

指揮水客夾藏過關

譚×昌、鍾×超等人利用假身份證接貨後,分存於廣州多處倉庫或出租屋。之後,通過在互聯網上開建仿真槍銷售網點售槍。買家確定要購買的仿真槍的型號、價格後,把購槍的貨款發到該集團的銀行戶口;而該集團從倉庫提貨通過物流公司或貨運站發給全國各地買家。

據廣州市檢察院「起訴書」顯示,該犯罪集團共走私Marui、Ksc牌等仿真槍四千九百八十支,共偷逃稅款達一百四十八萬六千二百二十元人民幣。相比之前海關移送廣州檢察院的「起訴意見書」,該集團涉嫌走私的仿真槍經後來查明竟增加了三千二百一十四支,偷逃稅款也多出一百零三萬一千二百元人民幣。

香港警方協助偵查

據本報從可靠渠道獲悉,該集團被起訴的仿真槍走私總量與偷逃稅款額分別激增一倍多、逾兩倍,這與之後香港警方以及內地海關總署的協助偵查有關。其中,在香港警方協助下提取了譚×昌在香港超過七家商行購買仿真槍的發票一批,這導致該集團走私仿真槍數量一下子增加了二千零八十五支以及仿真槍配件一批,偷逃稅款達八十四萬五千四百元人民幣。而在海關總署的部署協查下,在杭州、昆明等地查扣該集團銷售的仿真槍十多支。

國家明令禁止入境

廣州市檢察院認為,譚×昌、鍾×超、歐×傑、許×卿等十名被告人逃避海關監管,分別結夥共同走私國家明令禁止入境的仿真槍入境,其行為均已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罪。其中,譚×昌、鍾×超是主犯,應依法按照其所參與或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而歐×傑、許×卿等是從犯,應依法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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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分鐘見過吹過水t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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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知點講好,財迷心竅時,咩都做得出.........

但呢件事,好明顯係有人無做好疏通....先比人拎上檯做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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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係逃稅同走私...唔關仿真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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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ravohk 於 18-4-2007 10:42 發表
問題係逃稅同走私...唔關仿真槍事
唔關仿真槍事?最尾果段佢寫[十名被告人逃避海關監管,分別結夥共同走私國家明令禁止入境的仿真槍入境,其行為均已構成走私普通貨物罪]相信如果計埋進口違禁品呢條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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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ravohk 於 18-4-2007 10:42 發表
問題係逃稅同走私...唔關仿真槍事
少有呢....
西門三傑 -- 西門慶、西門子、西門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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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ypermax 於 18-4-2007 10:50 發表


唔關仿真槍事?最尾果段佢寫相信如果計埋進口違禁品呢條罪.............
走私國家明令禁止入境的仿真槍=走私普通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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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ravohk 於 18-4-2007 11:45 發表




走私國家明令禁止入境的仿真槍=走私普通貨物
運原子彈與運四仔同罪...
對付無理的人, 不要隨他的腳步遊走, 要拉著他讓他自圓其說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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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稅先係最大罪!!


共偷逃稅款達一百四十八萬六千二百二十元人民幣。相比之前海關移送廣州檢察院的「起訴意見書」,該集團涉嫌走私的仿真槍經後來查明竟增加了三千二百一十四支,偷逃稅款也多出一百零三萬一千二百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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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關事?唔明~

港槍舖涉提供貨源

其一,由莫×枝(清遠人,三十歲)等人利用來往港澳的「粵海344」、「佛航528」等船舶,到香港醉酒灣碼頭裝載仿真槍,進入珠江水域時通過小艇接駁上岸,並由其他集團成員接貨後送到譚×昌手上。

其二,交由暫住深圳的港女許×卿(香港人、四十五歲,別名阿May),組織指揮多名「水客」以身體夾藏方式通過深圳皇崗口岸等渠道入境,再由譚×昌的「馬仔」在深圳接貨後將槍打包,並通過貨運公司發往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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