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講句! 呢兩個單車友啲行為好唔明智? 第一在夜間能見度底程況下踏單車予馬路中位下斜. 第二在馬路中位慢踏單車阻塞交通.
雖然雙方沒有犯法, 當一但突然發生意外! 呢兩條傻仔就死得唔底!!!
第一程況 - 尾隨車輛有幾會收制不及而沖向單車尾部造成交通意外.
第二程況 - 夜間阻塞交通有幾會道致在後之車輛爬頭或收制不及撞前車襄成連還交通意外.
以前學賽車時個教練講個一個好簡單道理! 係"馬路"上車係大過曬單車;人同動物! 而車輛之中越大架及越重就係馬路上話事車! 所以在"馬路"上單車寮車係一件好愚蠹的事!
在馬路上踏單車之安全意識只有以下:-
1) 單車係"人力車"論到講重量;結構;馬力同扭力與任何馬路上之車輛"自動車"根本無得比!
2) 馬路係"主要"用來給一般"自動車"車輛駕駛使用!
3) "自動車"車輛及駕駛者必須領有合法駕駛牌照及車輛(車牌)證明確保安全......再包括第三保或全保保帳! 而單車是沒有上述之牌照或主動保帳, 當事故後只可以依賴第三保及個人保險保帳(如有?).
4) 無單車經只有馬路的程況下單車為有使用馬路與車輛"分亨" ! 所以要以個人踏單車安全理由為先而主力及主動襄車輛使用馬路為主.......所以我們在馬路上踏單車都係在馬路邊線位而速道安全為主.
5) 事實上! 單車同一般車輛在"馬路"上鬥撞又好! 鬥快又好! 鬥邊個對與錯都好! 單車一定輸硬! 單車車手一定食底.
好耐以前我聽有人講揸架4WD同架單車在屯門鬥氣! 個單車友舉中指及踢佢車門! 架4WD爬前紅綠燈再邊習架單車! 架單車彈開! 司幾即時報警話撞到架單車! 條單車友入左廠....到最後司幾都係charge不小心駕駛.......扣分扣錢洗乜坐花廳! 係澳洲年年都時不時聽到啲車撞死班單車手又唔聽見佢地坐監! 重整到成個Sydney到處都係單車經為左咸小意外.
如果遇到個燥狂司幾! 一時為口氣! 隊前致再講! 佢地咪PK! 所以係馬路上同車玩! 正死傻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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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rho837 於 12-10-2011 12:01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