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如有得罪,請多多包函。
雖然我年紀不是很大,但我都經歷過On her majesty's service 的年代,亦都在英國生活了一段時間。而現時亦在一間英資公司工作。亦因為這樣我有以下的睇法:
在制度和工作上(不論法治,管理學上)我某程度上較為認同英式的方法,原因好多時好多情況都有法可依,有理說得清。只要你有point,你ge上級會聽,會分析,會配合,而同事之間也較少黨爭,因為大家都想件事好,而不是只為自己的利益好。相反,當我和自己suppose"同聲同氣"的人共事時,每一日都有人同我講"Deal under table,埋堆,拍膊頭"這些理論,有時我覺得人脈係重要,但去到一D地方,我真係接受唔到"人治"唔係"法治"。同埋有樣野,我最唔鐘意就係"一言堂",老闆永遠係啱ge!!!,好可惜事情唔係咁。有時想講真話,身邊就有人話"槍打出頭鳥、識時務者為俊傑、不在其位 不謀其政。補住飯碗緊要,佢錯咪由得佢錯lor"等等的理論。有時我覺得咁樣做人做事,真係永無進步和突破。係依家lee個社會,我深信"不進則退",慢慢就會被淘汰。
在歧視方面,老實講,不論在英國生活的日子或在公司上,都試過無數咁多次,原因不外乎,出現於文化差異和溝通的誤解。但係好多時,只要大家行多步肯傾同講,歧視問題,係有機會解決。相反,我想問下大家,suppose"同聲同氣"的人無互相歧視嗎?Lee 種歧視最慘係好多時建基於"貧"與"富"。解決佢?有時,我覺得仲難過登天。
最後,我想講,我唔係話邊一面特別好與唔好,以下只是我得睇法,如有得罪,請多多包函。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