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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ornhill401 於 25-6-2019 12:01 PM 發表
咁把AK47S尾摺柄拆下,就可當作手槍了.
呢條槍械法規,真係攪笑.謝謝分享有關知識.
非也, 無論摺同吾摺,只要個托真係一個托,而管長短過16吋, 一律當short barrel rifle計算,要一個$200美元既登記印花稅,否則就系聯邦重罪
當然,如果你果個真係臂托就無問題了
(註:臂托都有限length of pull,即長度, 但我吾記得最長係幾多了)
但AKS47作為full size ak理應有16吋管長, 應該大部分州份都算普通rifle的,就算短左少少都可以用pin and weld既方式將火帽永久裝係槍管度達致16吋長而無須登記S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