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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香港法例太嚴同過時

sor,你令我諗起佢,佢亦覺得佢所想所做無咩壞。


自稱曾當僱傭兵 經歷卻交代不清
試射火箭案:法官考法文 軍癡只識講兩個字
2010年03月06日

【本報訊】自稱曾在法國當僱傭兵的「軍癡」,因在旺角一後巷試射改裝火箭被捕,就一項管有爆炸品罪原定在區域法院判刑,惟背景報告指,被告母親有心理問題,被告對任僱傭兵的經歷交代亦含混不清,令人起疑。法官源麗華昨兩度突擊口頭測試被告的法文水平,惟被告反反覆覆僅能講出「 je veux」(我想)兩字。案件再押後至本月 26日取心理報告始判。
記者:陳曉薇

辯方昨引述背景報告指, 28歲被告陳耀成曾往法國做僱傭兵 1年,即引起法官質疑。法官指被告向感化官稱於 00年當兵,其妻則指是 05年,其子於同年出生,質疑資料是否屬實。法官靈機一轉,便叫被告以法文講「今年幾歲」及「問人攞手槍」,被告即以法文及英文對答:「 je veux(法文:我想) pis-tol(英文:手槍)。」

句子太長說不下去
法官半信半疑,因報告指其母有心理問題,故打算替被告取心理報告。辯方亦指,其母原打算到庭,但在旺角與被告妻子失散才沒來,同意再索取報告,而被告妻子要上班,又需照顧家中老幼,希望被告能保釋幫手。惟遭法官以要向全港 700萬人交代,基於不安心而拒絕。法官稍後叫被告以法文講:「我好肚餓,想要薯仔、蘋果批、牛肉、一件黃色衫和一條綠色褲。」今次被告不能取巧過關,僅說:「 je veux(法文:我想)…… beef(英文:牛肉)」後便「投降」,表示句子太長說不下去,還解釋,僱傭兵來自不同國家,自己鮮出軍營,英文已夠應付。法官遂要求辯方下次向法庭提交子女出生證書、其母醫療報告及任僱傭兵紀錄。

案發時在半山花園台任救生員的被告,於去年 6月 8日凌晨,在旺角登打士街後巷試射一支改裝火箭,被警拘捕。被告稱,案發前在工作地點附近找到一個煙霧彈,他是戰爭遊戲及火箭科學的狂熱愛好者,遂在網上找資料將之改裝成火箭。
案件編號: DCCC912/09


別人笑我太瘋癲,我笑別人看不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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