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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goLaLaLa 於 16-11-2010 23:52 發表
真係早死早著,好彩無害死埋其他人。
佢老婆好無辜咩?我又唔覺得係。佢唔知佢老公係P仔?佢唔知P牌唔上得高速?side氣啦!
話我衰我都係咁話架喇,死得好呀,唔會再有機會害死其他人,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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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做乘客抄左會有咩感覺?唔通我扺抄既?!
P電單車牌由於安全同經驗不足要滿一年先可載人、適合路段行70以上、使用右線作超車動作
P係可以上高速
125CC以下先唔可以上高速
事主已過身係冇責任可言但亦身受其害,你咁話人早死早著同D膠人O係”你要”唱人死左要開香檳O個人有咩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