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neomarx 於 18-3-2009 02:03 發表
冇入境表一般只會口頭說明就送你回去ga bor!
審問幾個鐘? 做你case 個ar sir 手上又有雞又有鴨又有wanted person, 你等都等要1hours la!
入房搜身? 好日都唔做ga bor? 係都係清關custom 做~
http://forum.cyberctm.com/forum/ ... p;extra=&page=1
新聞都有出過喔
http://www.macaodaily.com/html/2008-12/28/content_265086.htm
澳居民忘帶入境紙往港受辱
澳居民忘帶入境紙往港受辱
編輯先生:
昨天是聖誕節,但未想到本市民在九龍中港碼頭的香港入境事務處和香港海關享受到如此的歧視待遇。
事緣於本人多年沒去香港,忘了帶進入香港的申報紙而被港方錄口供還強行搜身。同樣是因為證件問題的香港居民,在澳門只是被拒絕入境而已,我真不相信先進法區是如此不惜浪費納稅人的錢去羞辱市民的。
十二月廿五日早上,本人陪同首次到香港的女朋友到香港過聖誕,並買了當天的返程船票。九時半左右,到香港入境時,明確告訴查證人員幾年未到香港,忘了填進港的申報紙。由於在珠海九洲港碼頭坐船時看不到也沒人提醒有該表,所以忘了帶。
港方要我必須重回澳門港澳碼頭拿紙,然後再回香港——就為了拿這張進港紙!
我開始很合作,並和女朋友約好如電聯不行就十二時在香港中港碼頭附近等,相信香港入境事務處的職員也聽見。
未想到所謂的辦手續原來除了問我資料“錄口供”以外,還帶到一個小房子搜身。我開始意識到是可能被人“遣返”了,但不明白,我真不是非法入境也不是非法逗留,只是欠帶文件,倘拒入境大可如澳門般叫你補齊文件再入境,為何要“哄”我進境(至少我有這感覺)辦一系列手續,還像對待犯人一樣搜身?
在折返澳門的船上,香港不止一位居民說,搜身可能是懷疑我犯法了。可我解釋這不可能,因為我和女朋友顯然是斯斯文文的、節日到香港玩,且明確表明是澳門公務員,期間本人好合作,並無言語衝突,我想不到一點犯法的跡象。後來香港入境事務處一位警員也表示不是因懷疑我犯法,只是香港海關有權搜身,他們看情況搜身。但後來問香港海關,一位女關員又說對每一位都搜身。為何說法不一我真摸不着頭腦!我想,假如澳門全國人大、全國政協代表或者立法議員,也因故未能出示進港紙,例如從北京直飛香港也忘了帶,也要像我一樣必須被搜身、被限制自由“遣返”嗎?
我在澳門港澳碼頭很快就拿了一張進港紙,駐港口的澳門警方,告訴我他們不會這樣對香港居民。也真就這麼巧,再返回香港的船上,一位香港居民剛好因女兒的證件過期被澳門方拒絕入境,但沒有像香港那樣被人哄進去又問口供又搜身的。他說也許是香港政府官僚吧。
港澳居民同是證件問題被拒入境,為甚麼差別這麼大?我到底犯了甚麼王法了?港方說這是拒絕入境手續,我說我提個小建議,證件不齊,你不讓我進香港不就行了!如此勞師動衆(驚動到香港入境事務處、香港海關和澳門警方)對待一個並未違法的人,真有此必要嗎?是否一定要搜身?由於百思不得其解,忍不住不止一次問到如此勞師動衆的根據,中港碼頭香港入境事務處的回答是:你自己上網去查。
如此浪費政府資源,我有理由相信,不是惡法就是十分不恰當的執法,我本人強烈地感到受侮辱、受到完全不合理的待遇。
我在錄完口供被搜完身後,一度被人告知未知何時有船過澳門,因而很擔心與女朋友約好的十二時趕不回香港,自己又實在不會在香港打電話給她,她人生地不熟的,天氣又冷,十分無助和無奈。幾次請香港入境處職員幫我了解如何打這電話,但沒有人搭理我。在船上,有香港居民聽後忍不住說,先不管是否法律條文真如此寫,或政府有沒有違法,但我上述無助情況下的不被理睬,肯定是不人道的。
結果,我在下午二時才重回中港碼頭,女朋友就足足等了五個小時,期間港府照樣是沒人去理你死活!這就是一個以民為本的香港政府的所作所為,我不相信,我不得不作此投訴。
幾經周折,重返香港入境事務處,終於取得不知送我走時為何沒給我的“拒予入境通知書”。本人難以入眠,待找朋友看過香港有關法律條文後,再決定接觸港方。
本文連夜寫來,實情實理,懇請尊敬的貴報,為本市民申張,也冀望以民為本的港府一些部門,不要再如此虐待市民了。非常感謝。
澳門一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