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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善怕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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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20_hk 於 21-8-2010 12:47 發表
小販管理隊執行其職務,有何錯?

如果個小販係公仔佬,小販管理隊對佢吔有"酎情處理"...大家咪又X佢...
上次個鞋匠,本身係無牌被人拉,好正常...咁又被人X...
班議員又乜又乜.......

"警告"?咩犯咗 ...
讚好
結果咪搞到執法人員個個唔做野, 有合理原因犯法唔拉得, 有良好家庭背景最好, 讀名校返教會報會考做咩都無有怕.............

[ 本帖最後由 derek_lok 於 21-8-2010 14:3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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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101653 於 21-8-2010 16:24 發表

法理上
我個人認為呢件事點講都唔係錯
喂大佬 , 執法丫ma
但個焦點放左係法理上既人
又有冇人諗過 "情理" ?

係CGF成日都係
覺得個阿婆可憐既
唔洗一陣又有班 "疑似" 公務員走出黎又話執法有咩錯又盛
根本 ...
據聞老小販曾經於早前因擺賣而被罰款$500, 唔係初犯, 而已經係再犯, 無條件釋放一個再犯既人又合唔合情理先???
縱使今次唔知有無先警告後執法, 但係有無人敢擔保上次執法時小販已經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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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101653 於 22-8-2010 00:29 發表

都係一句
咁又有冇人擔保班食環仔冇 "過激行為" ?

~~~我唔係執法者~~~

你又唔好轉移視線, 師兄你頭先講緊情理嘛~~再犯唔使拉合情合理??第一次要罰錢, 但第二次放得人走又合情合理??

既然你覺得"公務員/執法者係同市民對立", 如果班食環仔有"過激行為", 點解無人報警拉班食環仔??仲應該好快手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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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101653 於 22-8-2010 00:36 發表

我同你講
係!!

邊個行業做乜都好
不嬲都係 "受人錢財比人Enjoy" (出自仔仔哥名言)

你做左幾多年野? 咁都唔明?
"佢咁做岩唔岩?" 已經係另一個次元既問題
個問題係 "我要Enjoy你 , 吹脹?"

你覺得有問題 ...
講到底都係為針對而針對, 對職業唔係對事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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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101653 於 22-8-2010 00:50 發表

段文邊Q度有講再犯兩隻字?
你了解下個婆婆先啦, 唔好為嘈而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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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101653 於 22-8-2010 00:51 發表

係阿
我係歧視烏龜架

SO?
咁你究竟歧視烏龜呀??歧視警察呀??歧視食環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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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101653 於 22-8-2010 00:56 發表

關你鬼事牙?
唔關我事呀, 大家拎出黎理性討論之嘛, 唔想討論其實可以唔洗講出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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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101653 於 22-8-2010 00:55 發表

又唔見你了解下我講乜先?

講過N次
又唔願聽
又剩係識兜
你咪當我係為嘈而嘈囉
唔講法例住, 第一頁已經有朋友指出, 婆婆已經唔係第一次遭檢控, 今次已經係已知既第二次......咁都放人算唔算合情合理?
換個例子講, 你可能易明白d :
如果執法者無條件釋放一個積犯, 你又會覺得係唔係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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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101653 於 22-8-2010 01:08 發表

我好理性
一開波已經講明矛頭直指邊個

係有人話 "行得正企得正驚咩?"
我夠膽講我行得正企得正都比人浪費我時間燃燒我青春 , 我唔Like

又有人話 "執行職務有何錯?"
我一開波已經講左法律上冇錯 , 但點解 ...
咁都叫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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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101653 於 22-8-2010 01:36 發表

唔同意就叫癲佬
果然夠哂霸道
唔算霸道既, 咁癲佬都可以唔同意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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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老鼠 於 22-8-2010 01:36 發表

客觀

其實大家覺得小販制度有無需要檢討?
做小販理論上成本低,有可能幫到好多低/零收入既人
但香港人就愈來愈多,路就無闊過,行步路都愈來愈辛苦
我曾經見過有D地區係劃左位比小販擺賣, 又真係幾好, 又唔阻人, 又有平買, WIN W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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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onglk 於 22-8-2010 01:49 發表

老老實實我一直係到食花生
但我真係想同你講句
你呢招借刀殺人....真係影衰借把刀比你果個

人地唔鐘意警察,你鐘意警察,就一定要同人嘈咩?
我本身都好支持警察,但的確有負面新聞存在,小販隊一樣
(你話人地唔 ...
唔係我搵野嘈先喎, 其實我又唔係太鍾意警察咋喎 識我既人知點解
老老實實, 衰格差人我見好多啦, 成日同人講, 唔好神化佢地啦, 警察係職業, 唔係人格呀, 何況今次個D係販管隊咋~

得罪個句, 執法者係前線執行, 唔係判決, 告唔告得入根本唔係佢地話到事.......
好多事白紙黑字有法何依寫到明, 見到有料到唔通唔做咩??到時阻塞街道行唔到又比人話佢地吞POP唔做野啦.....學樓上講要有"市民與執法者對立" 的覺悟, 做唔做都要比人話, 不如認認真真做左去啦, 真係白抖糧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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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一等兵 於 22-8-2010 01:51 發表
我覺得今次不被起訴原因大有可能就只係因為"人情"二字...
哩句真, 社會壓力重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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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wonglk 於 22-8-2010 02:09 發表

睇成個post,搵邊個嘈先?算吧啦 研究黎都晒氣
如果要我講,我係好憎小販隊
至於果句"有料到唔通唔做",呢個係事實,真係有料到唔做
我打埋電話嘈佢,由文雅至粗口,我都試過,結果?
又比我講中, 做又比人嘈無人性, 唔做又比人嘈吞POP, 乜到你講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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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101653 於 22-8-2010 02:09 發表

冇人話佢做野係錯阿
我開波已經講明佢地執法呢件事係冇錯架
我明, 你講情理之嘛, 法例唔到你講啦~
你都未答我: 放走一個再犯既小販係唔係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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