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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eathmaster 於 23-3-2010 09:28 發表
警員涉刑事案數字微升,再度令人關注警員質素。本月初投訴警察課公布的數字顯示,09年市民對警員的投訴達4257宗,較08年的2672宗激增六成,警務處 近日回覆立法會 的進一步分類數據顯示,有關警員疏忽職守的投訴在09年大增82%至2112宗,警員「行為不當/無禮」的投訴亦上升69%,達1281宗。
警員「行為不當/無禮」的投訴亦上升69%,達1281宗。
呢個係投訴數字? 定係成立個案既數字??
刑事無得講, 法庭會判罰.
咁其實一D輕微投訴成立左又會點???其實只係搞搞下無左件事架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