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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尉
原帖由 冥亞帝.劍 於 10-11-2009 20:56 發表 條例我唔係好記得清楚,但警務人員最基本可以用"引起公眾恐慌"為理由即刻帶你走,再查你所戴的頭盔及所著的避彈衣是否具"防彈"功能,若否,就未必有事,若是呢,印像中具"防彈"功能之物品為"戰略物品",持有就好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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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B20_hk 於 10-11-2009 21:51 發表 機場特警持MP5巡邏,或英軍在希斯路機場Full Gear 又會否引起"公眾恐慌"???
原帖由 B20_hk 於 10-11-2009 21:59 發表 我見到警察同軍隊都會騖? 警察會強姦人...軍隊會雞姦人 Joking On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