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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n享精神領袖
原帖由 gd1893 於 9-12-2010 03:28 發表 其實就算聽朝先打去都無問題丫... 有樣幾值得記住,但大家成日都忘記既係: 大部份刑事案件既成立, 係必須有「犯罪意圖」(mens rea), 以及「犯罪行為」(actus reus)兩者並存先得既。 以你呢單案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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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uznetsov 於 9-12-2010 16:54 發表 掟落海!!!!!
原帖由 gd1893 於 9-12-2010 17:03 發表 原來係個半鐘 咁泊幾多比幾多都好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