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生命體
上將
fun享精神領袖
原帖由 Elf 於 27-1-2009 03:04 發表 法律不在乎人情, 唔係話一句定生死. 金融風暴, 臨近新年, 出黎賣兩個錢番屋企過年, 斬多件雞加料. "職員指沒向食環署投訴,附近西餅店負責人亦指母女沒阻礙店舖做生意。" 又無人投訴阻街. "每年年卅晚至初三" ...
查看詳細資料
TOP
原帖由 101653 於 27-1-2009 17:52 發表 死喇佢面紅....早知唔提公廁啦....
原帖由 101653 於 27-1-2009 18:04 發表 其實呢....我都幾有自信架.... 假如我行入一D哲古華拉既酒吧....我都覺得自己應該受歡迎架
原帖由 Kuznetsov 於 27-1-2009 18:14 發表 人黎丫拖佢出去
原帖由 jh333233 於 27-1-2009 20:58 發表 點解個post又起左火既...之前唔係鎖左架啦咩
原帖由 seals 於 27-1-2009 21:11 發表 呢樣我唔評論,可能佢哋真心相愛呢? 等多幾個會員回覆我先開估!
原帖由 gtoray 於 27-1-2009 21:41 發表 咩公廁? 塞你個頭落公廁~~!
原帖由 ?老虎仔? 於 28-1-2009 22:20 發表 抄都抄唔曬... 而且抄左又唔係立即走 記得有套戲台詞講過, 香港警察點解唔將所有黑社會份子拉曬? 因為黑社會重多過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