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禁止發言
原帖由 phantomDx 於 5-7-2010 01:08 發表 我認為出於堅持正義,平反社會不公義現象 以起底作為一種工具未嘗不可 但係就唔可以濫用 唔應該人身攻擊,對某疑犯的所有都加以踐踏 尤其有d白癡未查清楚就吹雞起人底,又有班應聲X附和 我地應該以事論事,權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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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am524 於 5-7-2010 01:26 發表 我諗呀公一日未定案... 你都係唔好周圍出poast...
原帖由 seamoncheng 於 5-7-2010 01:25 發表 你自己都係抵死之人既一份子...你梗係咁講架
原帖由 sam524 於 5-7-2010 01:32 發表 唔好周圍同人嘈la... 做一陣cd-rom好唔好...
原帖由 sam524 於 5-7-2010 01:33 發表 只睇唔回
原帖由 wonglk 於 5-7-2010 02:27 發表 冇人定過佢地死罪 佢地要咁做,又要怪其他人?
原帖由 Roni_9 於 5-7-2010 04:45 發表 個人觀點 執法者做唔到既野, 由非執法者做左 = 非法者 唔通有人偷野, 有幾位唔係警察既市民去捉賊, 遇到反抗比人打, 幾個市民還擊打番佢而捉到個賊, 但比人話係集體摳鬥 其實我buy batman果套
原帖由 sam524 於 5-7-2010 12:08 發表 咁就真係自己拎黎衰... (我係講因為被人撞低橡皮擦子果個)... 咁小事都要殺人... 事件都有用輕重嫁,,,
原帖由 wonglk 於 5-7-2010 02:38 發表 你慢慢啦啦啦 真係以為個個人無讀過中文?玩完思想引導扮無野? 問卷小技倆,的確有唔少人唔識 但唔代表全部人都唔識 又話唔洗再講落去,之後又要返黎抽多兩句 有趣有趣
原帖由 sam524 於 5-7-2010 12:27 發表 禮貌係人應有o既基本原素... 如一個人冇禮貌,前途已毀一大半...
原帖由 Hkpolice-Psu 於 5-7-2010 12:28 發表 咁你呢?
原帖由 wonglk 於 5-7-2010 12:36 發表 關你咩事?係到火上加油?
原帖由 wonglk 於 5-7-2010 12:39 發表 先生,唔好唔記得,平機會同警方果邊已經有你資料 記唔記得上次你性別歧視果d呢 恐嚇果d呢? 一路好走,等頭條 可能盲神唔知呢張係乜野...麻煩大大們幫忙解話
原帖由 Hkpolice-Psu 於 5-7-2010 12:45 發表 咁請問"大" 既定義係點先...?
原帖由 Hkpolice-Psu 於 5-7-2010 12:50 發表 其實呢, 如果你真係有心改過, 洗咩用返呢d名, 用其他名, 逋返d正常野咪算囉, 你搞咁多野, 係咪因為你屋企人唔理你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