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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 城大生為500元帶仿真槍過境 深圳法院判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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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oveless 於 17-5-2017 17:26 發表
"小霍的二審辯護律師但曦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
一審法院對事實認定錯誤,
小霍確不知情其走私物品為槍支,
其僅有走私電子產品的故意。"
走私就係走私,至於走乜都唔知而去走,只能夠講句,,,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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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ango1997 於 17-5-2017 17:47 發表
行李少咗嘢唔緊要。。。。 最怕係多咗嘢
絕對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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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ango1997 於 17-5-2017 22:18 發表

咁呢個真係算輕吖嘛
大陸坐七年我寧願香港坐十七年,食水飯咋,枕頭都無,仲隨時被雞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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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toray 於 19-5-2017 22:54 發表


大陸係講法治,講文明既地方
呀公你好可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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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ornhill401 於 19-5-2017 13:41 發表
唔通呢個大學生係世外高人,唔睇新聞, Thx for sharing
世外0N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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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alther 於 19-5-2017 17:07 發表
仿真槍定義 :
http://www.gov.cn/zwgk/2008-02/27/content_902728.htm
唔知我有無理解錯, 用 6mm BB  彈計,
火力高於 0.16 x pi x 0.3^2 = 0.04 焦耳就算係仿真槍,
火力高於 1.8 x pi x 0.3^2 = 0.5 焦耳就係真 ...
似槍無發射能力都唔得.人治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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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toray 於 20-5-2017 12:50 發表


只係低於某一份量可以辯解為自用
唔會告販毒
但一樣犯法
自用小量係藏毒,多於自用係作販賣用途,條罪重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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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六在改革開放初期就因為收地及錢債問題,發生過多次用氣槍,火槍,獵槍傷人事故,再加上人既素質,中央政府禁槍係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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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美味炸雞脾 於 22-5-2017 08:06 發表


香港人咪又係一樣,回歸後更多...
我同意師兄睇法,回歸後人既質素下降左,相反大六人有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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