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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廈變WARGAME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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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ho837 於 16-7-2016 07:35 發表
作天聽收音機講政府呼籲市民唔好去全灣某個在工廠大厦內之WARGAME場?

什麼原因?

係真唔係呀?
基於工廈原本不是設計給人流多使用場所。
怕如果工廈太多外人,一但發生意外時對於徒生時會有影響甘話。
我相信至從牛頭角工廈火災後,正苦一定會嚴厲檢舉。
不過話時話,依興趣由長沙灣搬左去新浦崗,如果依照正苦法例,
工廈都不能夠做零售生意w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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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ango1997 於 16-7-2016 09:26 發表


以“開倉”(灰色)既口號...係可繼續/ 持續咁賣貨... 開倉既時段。。。維期可以係一年/N年。。。直至你張租約完
其實官塘都好多工廈好多樓上鋪,更有好多樓上餐廳添
呢次真係牽一髮而動全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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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ho837 於 16-7-2016 09:36 發表
大多數在60-70s年代建成工業/工廠大廈之地契及公契都只限於工業生產及貨倉用途,就連大廈飯堂牌照只發一個! 直到現在改該類大廈公契跟本冇可能! 除非成棟大廈由一個業主話事! 作商業用途係犯法!
呢個係當年法例至今,所以現在行過工廈如果地下有餐廳,佢都會有一張版寫住只供大廈工友使用。
但邊個會知邊個唔係工友呢......法例寫就甘寫羅
至於工廈商用,就算單一業權如果要跟足法例,係要補地價比正苦
我相信唔會有大業主無啦啦錢多比正苦羅

[ 本帖最後由 RCman 於 16-7-2016 10:0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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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暈又暈 於 16-7-2016 11:01 發表
躺著也中槍
小弟太耐冇睇新聞,牛頭角單野調查報告應該未出,因咩事咁忍唔住口點名開火?
呢D野唔洗要出調查報告確應,跟本就係不合法,只係之前未有事無人出聲無人做野。
最近連續兩單仲有死人,仲唔做野點得?
昨日已點名先有五座工廈講到明會即刻做野,
之後其他工廈都難免。

[ 本帖最後由 RCman 於 16-7-2016 11:5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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