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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rgame 帶刀 造型 問題

個人有一定數量既刀, Busse到 Frisk到Strider到Mad Dog到Bushman到Tramontina都有. 但會帶出街只會係multitool. 為造型帶把刀出街?諗都唔會諗.
跳樓都唔犯法, 唔代表我要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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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把刀出街從來都唔犯法.
唔犯法既野大把, 不見得就要做.

你帶住把刀好型, 又唔犯法, 何樂而不為?
不為係因為你無從估計有冇其他人, 身痕隨手打個3位數電話,
話有人行為令人不安乜乜云云,
下一秒你就陪緊警察叔叔傾偈.
搞一大餐最終冇人會告得你入,
不過時間/金錢/精神負擔全部係你埋單既,
呢種結果自不然令你想上街遊行屌政府,
因為相對屌人地好易, 反思自己則難好多.

再重申唔犯法既野大把, 不見得都就要做.
含住碌12吋假陽具行出街, 都唔犯法,
可能響社會部份人心目中, 亦係種個人喜好、一個好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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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Arisaka 於 2-6-2019 20:25 發表

師兄係法律界人士?
咁麻煩解釋下帶刀出街,公眾地方會如何唔觸犯公安條例33條
或者比少少合理辯解出尼 點樣說服到個官
等小弟學下野有例可循既情況 都可以比你介定唔犯法既定義
A. 我唔係法律界人士.
所以在師兄前題下, 在下係冇資格解釋的.

B. 至於合理辯解..
智識或常識, 一般涉及探索真相,
再貪心點, 則係探索真相的黑白正反兼灰色領域.
探索途徑有好多種, 求學、經驗、社交人脈種種.
越多途徑, 越容易明白如何去分析及求証一件事情, 及伸延的棱鏡折射條件.

法律面前, 永遠會有人大o益法律不公, 亦有人大喊法律章顯公義.
很多時, 那只是人們在法律面前輸了或贏了的反應, 同法律本身冇乜關係.
法律係 set of rules, 而rules有 interpretation.
準則有時係清晰絕對的, 例如違禁武器.
有時係需要個別判斷的, 倒如攻擊性武器.

要個別判斷時, intent 就變得重要.
裝修師傅或物流從業員在街上被發現管有刀具,
同一個無合理或具說服力解釋既市民, 同樣在街上被發現管有刀具,
係有分別的.
但請同時思考一下,
若然帶刀出街就係犯法,
那就會是一條明確清晰的法例,
會設有牌照申請及管理,
而唔係現在既法律況態.

當然, 若社會覺得冇犯法即是等同有權利,
人人帶刀出街, 令法律系統遇上壓力,
甘可能法律就會因應而作出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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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Dave 於 3-6-2019 12:57 發表


33.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1)任何人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在任何公眾地方攜有任何攻擊性武器,即屬犯罪,一經循簡易程序或公訴程序定罪,可按第(2)款指明的方式判處刑罰。

2.釋義
SKIP
攻擊性武器  ...
再睇返, 那位A 師兄原來係要在下舉出䅁例,
去証明論點的所謂正確性.
那很正常, 雖然亦很被動.

21世紀, 各種智識差不多是到手沾來兼免費的, 這是人類文明首次出現的況態.
人們會否善用及珍惜, 則係另一種議題.

簡單既, 只需google輸入藏有/管有攻擊性武器, 個別再輸入判刑 / 定罪 / 脫罪 之類.
要深入少少既話, 去政府DOJ網站、去HKLII網站內皆有definitive的案例.
若然做完以上動作, 都沒法有一個備置法律精神的結論或方向, 個人會建議, 當遇上何任涉及法律的事, 應該直接找律師, 唔適合自己做或諗任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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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ouselkm 於 4-6-2019 02:28 發表
冇介意我這樣說和破壞師兄們興致,其實我一直覺得甚麼入口或藏有真鐵零件,真品鏡,真刀的討論是沒有意義,我的觀點是只要有人報警,警察認為有必要上門、跟進或馬上帶到警署,之後再一大批BFIB、個人背景、律師、控方等等 ...
100%同意
當然現實係永遠都繼續會有人討論.
好多時人都想響一個並唔係1+1既問題上, 有個1+1既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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