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暈又暈 於 20-9-2016 20:23 發表
是否法例上讓使館有自由度去決定處理,只是慣例上會交俾當地警察?
香港/主權國不能在使館內執法. 同樣地領使館人員亦無法律權力在主權國執法.
於是即刻就去到下一個問題:
由大使館到領使館, 不論級次, 都並非人云亦云的所謂"派駐國屬土".
派駐國在主權國境內無任何"屬土".
embassy territory is not sovereign territory.
局部比喻化就類似在租約期間,業主未得租客授權下,係無權使用或進入物業,但仍需為物業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