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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發表於 28-3-2017 17:48 顯示全部帖子
引用:原帖由 pbay 於 28-3-2017 13:43 發表
政府官僚求其是旦就梗架啦, 但法例界線相信一向都清晰,
一般認知係槍管同撞針機件一定要無發射真彈功能,
外觀係唔會管, 市場上已經好多鋼件鋼身, 出入口只要光明正大報足關去做都無問題,
唔明可以charge事主D乜....
如果話鋼外觀parts同珍昌物料相同就唔俾, 依家咁多珍昌係polymer身, 咁咪連玩具Glock都已經犯法 ? 師兄若見到實物, 可能想法會有所改變.
我冇槍牌, 在香港只依正手續買過閹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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