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富家子 小巴摸臀掀衣胸襲
【明報專訊】兩年前曾因非禮罪接受警司警誡的16歲富家子,早前再度「出手」,今次更猖狂地公然在小巴上掀起鄰座少女的衣服,一手摸對方大腿臀部,另一手施以胸襲,休班警務處總警司賈樂德剛巧在車上,富家子當場被捕。
少女掙扎求救 休班總警司擒小色狼
家住跑馬地的16歲被告鍾雋弘,昨承認一項非禮罪。據辯方表示,被告於等候上庭期間表現惶恐,他現時與任職經理的父母和正讀大學的姊姊同住。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被告所住單位於1997年以1200萬元購入。
被告案發時所乘搭的14M綠色小巴,來往銅鑼灣蘭芳道和渣甸山的循環線。本月18日,17歲的女事主登上小巴,其後被告登車坐到少女身旁,兩人大腿緊貼。被告趁女事主途中與父親通電話時,把手掌放於對方大腿上,再緩緩往上移,並伸進對方短褲內摸其臀部;女事主沒有告訴父親,轉為致電友人「訴苦」。
詎料被告未被嚇怕,更變本加厲,臉向女事主把對方衣服掀起,一手從對方腰部掃上胸部,另一手繼續摸其大腿和臀部,猖狂非禮持續數分鐘,女事主掙扎不果,遂向坐在車上較後方的乘客求救。後方乘客正巧是警務處總警司賈樂德,被告得知事敗欲逃離小巴,被賈制服。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控罪。
校長求情指被告學業佳
現正就讀中四的被告於案發後轉校,定期見社工和心理醫生。辯方昨呈上其新學校校長的求情信,校長指其成績不俗,尤其經濟和物理科成績更在班中數一數二。其父母的英文求情信亦指被告已決心改過,並承諾會主動幫助兒子。
辯方昨求情時指出,被告性格反叛,但本質不壞,事發時其感情及家庭方面皆出現問題,一時不理智犯案。被告事後即時認罪,顯示他已感後悔,並積極面對問題,望能獲輕判。
官指案情嚴重 還押候判
裁判官認為被告今次的動作較一般公共交通工具的非禮案嚴重,且他於09年曾犯下同類罪行,當時僅以警司警誡處理事件,今次被告應受到教訓,為過錯承擔責任,故暫時把他還押。案件押後至11月10日,裁判官會先索閱感化官、社會服務令及更生中心報告,再考慮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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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求情指被告學業佳"
成績好就唔洗為自己犯嘅罪負責?真係有咁嘅校長就教出咁嘅學生,難怪香港前途似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