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時都話讀書重要架啦
讀書讀多d..上埋大學..偷足三次野都唔洗坐花廳
中 大 一 名 工 商 管 理 一 年 級 學 生 , 承 認 三 項 盜 竊 罪 , 在 圖 書 館 盜 取 三 名 同 學 的 手 提 電 腦 , 在 沙 田 裁 判 法 院 , 被 判 100 小 時 社 會 服 務 令 。
裁 判 官 判 刑 時 說 , 21 歲 被 告 讀 書 成 績 優 異 , 因 為 一 時 經 濟 困 難 而 犯 案 , 令 很 多 人 擔 心 , 並 指 被 告 行 為 令 到 其 他 同 學 在 大 學 圖 書 館 內 , 感 到 不 安 全 。
裁 判 官 又 批 評 被 告 修 讀 工 商 管 理 , 應 該 明 白 誠 信 十 分 重 要 , 希 望 他 深 切 反 省 , 考 慮 被 告 屬 於 初 犯 , 重 犯 機 會 不 高 , 故 此 判 處 社 會 服 務 令 ; 另 外 , 要 賠 償 共 6000 元 給 兩 名 受 害 人 。
被 告 向 法 庭 承 諾 , 經 歷 今 次 教 訓 , 將 來 會 奉 公 守 法 。
被 告 去 年 11 月 至 12 月 期 間 , 在 大 學 圖 書 館 及 自 修 室 , 趁 事 主 離 開 座 位 時 , 盜 取 他 們 的 手 提 電 腦 。
其 中 一 名 受 害 人 的 電 腦 , 事 後 在 被 告 的 宿 舍 內 尋 回 , 並 已 交 還 物 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