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睇完呢單... 我覺得仲好笑..

其實點解咁多人係賓賓單野上面

都係將「申請權」一睇就睇做「永久居留權」?

佢地住夠七年只係有權向入境處「申請」,並唔係擁有「永久居留權」

批唔批個申請係睇入境處

公民黨只係提出以現時法例唔容許外傭「申請」係違反基本法..而法院亦裁定該入境條例違反基本法

公民黨咁做可能係想提出基本法既漏洞,希望政府可以修改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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