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gd1893 於 26-9-2011 01:23 發表
如果香港警方都算打壓遊行示威的話,
英美等「號稱自由民主之地」就直逼北韓囉...
詳細既我唔方便講啦,但有心人又有閒情的話,
不妨追蹤下每次因公眾活動而被捕既被捕人,以及果D案件既判決等資料同數字, ...
我係炸型
炸警方拉咗唔告,
炸d狗官卅告咗又放!
例如d狗官有案例話,瞓干諾道中唔犯法,警方就唔干預!(你試吓瞓d狗官門口,判法可能唔同)
等市民大眾出聲,警方先做嘢囉!咪出師有名囉!
到真係要拉人,其它部門就做嘢,即告上庭,有罪就判,無罪就放(下次唔拉)!
好似幾年前韓農咁,做定部署,攞到律處意見,同有關部門協調好!
一係唔做,一做就要佢收皮!
但絕對不是炸gd1893
(認真),這個年頭當差是苦差呀,要努力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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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TKW 於 26-9-2011 10:18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