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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 塞槍管的非真槍 委員會斥警犯錯

千萬唔好唔解法例 , (槍管已閉塞及沒有發射能力)就唔反法.是錯誤的說法.
假如你把支真火器改造成 "槍管已閉塞及沒有發射能力" , 它同樣是受監管的火器, 一定要向警務處槍械彈藥牌照科申請一份失效火器括免訢可證.
但今次單事件是因為全支火器都是人手生產出來的鑿賞收藏品, 並沒有一件真槍零部件, 槍管是由實心鐡造成外型吧. 沒有撞針孔.只可以裝填假子彈.
假如今次單事件比政府告成.相信日後任何玩具槍都可以比人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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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帖最後由 hongkongarms 於 23-5-2014 19:0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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