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海關5月26日透露,該關隸屬張家港海關緝私分局偵破一起槍支走私案,繳獲各類槍支13支。因多次從境外購買槍支並協助他人購買,軍事迷李某被立案偵查。
2016年初,張家港海關緝私分局接到線索,有人通過網購形式從快遞管道走私槍支進境,海關緝私員警迅速展開調查。
在摸排過程中,海關緝私員警在快件公司發現了一張奇怪的快遞單。這張快遞單上所留的收件人姓名為化名,電話號碼早已停用,收貨地址是假門牌號,本來就不多的資訊幾乎全部無效。海關緝私員警火速聯繫了快遞公司經辦人員,得到的答復是:快件為貨主自取。
經 過進一步細緻排查,最終鎖定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經過調查發現,李某是槍支的狂熱愛好者,收藏槍支也是他的興趣所在。起初,李某僅在一些文具店買玩具槍。 漸漸地,他覺得收藏玩具槍不過癮,開始在網上尋找各種更好的購槍途徑,很快在網上認識了一個境外賣家,並開始向其購買產自日本或臺灣的槍支。
2015 年初,李某以2800元的價格向境外賣家訂購了一支臺灣產的PCP太極-蠻牛競技手槍。由於李某平時鑽研槍支,對我國的槍支管理規定非常清楚。為逃避查 緝,李某與賣家合謀,由他先將買槍的錢付給賣家,再向賣家提供化名、非本人的外省市手機號碼與虛假收貨位址等資訊,並要求賣家把貨物品名寫為“化妝品”。 為不留痕跡,李某在付款時,都是在銀行的自動存款機上,以現金的方式存到賣家在即時聊天工具中指定的銀行卡帳號。賣家收款後便開始發貨,並第一時間把快遞 單號通知李某,李某隨後緊密關注物流資訊,貨一到張家港就主動上快遞公司自行提貨。
此後李某又陸續通過網路途徑向境外賣家購買產自日本和台 灣的槍支。不僅如此,海關緝私員警發現,李某還協助其他“槍友”從境外網路購槍。2015年底,禁不住“槍友”梁某的再三央求,李某將自己與賣家的聯絡方 式借給梁某使用,並用自己的支付寶幫助梁某將購槍的7500元支付給賣家。賣家將槍拆散以後,分3次通過不同的快遞公司,郵寄給梁某組裝成整槍。
4 月6日,張家港海關緝私員警在地方派出所民警的協助下,找到了正在公司上班的李某。經過搜查,共繳獲各類槍支13支,BB彈若干發。經蘇州市公安局對上述 槍支進行鑒定,認定其中的4支槍為法律意義上的真槍。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走私的仿真槍一旦被鑒定為槍支,即使數量很少(氣槍二支以上)就可入刑。據 悉,2015年至今,南京海關共累計立案偵辦走私武器彈藥犯罪案件10起,查獲各類槍支95支、鉛彈30多萬發。
門神又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