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醫叔叔
上尉
原帖由 冥亞帝.劍 於 22-1-2010 21:51 發表 睇一睇紅字~ 你說服到個官你有需要隨身攜帶護身裝甲作個人防護用途咪得law~(理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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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a 於 30-1-2010 00:22 發表 真人真事!oke" />oke" />oke" /> 去年奧運馬術比賽期間,有一名日本籍女觀眾手提一件"避彈衣"入場. 被閘口警員搜出及查問,該名日本籍女觀眾解釋﹕擔心會有恐怖分子襲擊會場! 及後......該名日本籍女觀眾帶同"避彈衣"順利進入 ...
原帖由 cha 於 30-1-2010 01:52 發表 可能如下﹕ 1) 只供"不時之需" 2) 著住唔C服 3) 當天所穿服飾與避彈衣不配套, 可能會引起公眾恐慌
原帖由 sumandy 於 30-1-2010 13:37 發表 有理由同唔係香港人咁就冇事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