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將
人窮興趣多
原帖由 MS 於 20-7-2009 16:59 發表 該名女子表示,他們吸毒是不對的,應接受法律懲罰,但他們不是殺人放火,不能剝奪他們的人權。她表示,聽看守所的負責人稱,行政長官 曾蔭權 及特區政府 要求嚴懲他們,所以拘留日子由5日增至15日。他們已被罰款1000元,如再犯的話可判監2年,但沒說要沒收回鄉卡。
查看詳細資料
TOP
原帖由 L 於 21-7-2009 16:41 發表 開場白"黎蕉十麼名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