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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 產檢無發現女嬰患先天病 醫管局被指失職

個新聞一直有睇,很同情,事件是非常不幸,但很難釐定是醫療失當。

昔日新聞
http://hk.on.cc/hk/bkn/cnt/news/ ... 0106_00822_001.html
http://the-sun.on.cc/cnt/news/20150107/00407_003.html
http://hk.on.cc/hk/bkn/cnt/news/ ... 0625_00822_001.html

台灣病患者家人寫的文章
https://www.ptt.cc/bbs/BabyMother/M.1432531884.A.2FD.html

[ 本帖最後由 reniless 於 6-3-2016 06:1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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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oodsmile 於 6-3-2016 11:16 發表

如果醫院唔跟正程序保留42張x光
甚至刻意隱瞞情況,,
咁都叫無錯,我都唔知講咩好
。。。院方事後解釋因人手不足以應付指引要求,只能按醫院常規操作,即不會備存胎兒手腳超聲波圖。
唔算醫療失當,只能話公立醫院提供醫療服務唔夠全面。
醫院已解釋個病喺20週裡面做超聲波檢查都未必發現,只有出生後先會確診。就算有保存當時的超聲波圖個結果都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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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醫不好,不一定是醫生的錯。手術後出現併發症也不一定是醫生的疏忽。那麼,怎樣才構成「醫療失當」(medical negligence)呢?從法律的角度,須符合三個條件,醫療失當的罪名才能成立:
首先,醫生對該病人有醫療的責任;
第二,醫生提供的醫療服務不達水平;
第三,病人因此受到傷害而蒙受損失。
第一點及第三點較易明白,但是達不達水平如何釐定?
要判斷醫生有沒有專業失當,提供的服務是否達到水平,標準是和同儕們比較。若果一般有專業知識或能力的醫生遇上相似的情况都會同樣處理,就算治療效果不如理想,都不構成疏忽,不能入罪,不獲賠償。家庭科醫生以家庭科醫生的標準為依據。外科醫生依外科的標準。但若家庭科醫生為病人施手術,除非是十萬火急的搶救,仍要以外科的標準為依歸。
法官和陪審員都不是醫生。醫務委員會有業外人士參與,醫生委員也不一定是有關案件的專科。要釐定涉案醫生提供的服務是否達到專業水平,要靠專家證人的意見。控辯雙方都可聘請有關科目的專科醫生,查閱病歷,分析病情,提供權威和公允的意見。
專家證人寫報告及作供時要謹記,所謂水平是一般的專業水平,是合格的水平,不是業內頂尖高手的水準。醫療科技一日千里,專家要以事發當時的認知硂科技和指引為依據,不能考慮案發後醫療的發展。還有,病情𥧌迴路轉,醫生的臨床判斷只能憑當時所能掌握的資料。事故發生後,「事後孔明」容易得多!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125/1901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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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520df10 於 6-3-2016 12:06 發表


可惜並唔係做一次半次既普通超聲波檢查,而係長達20週超聲波結構檢查
而檢查報告有42項,而當時報告均正常
事後威院只交出15張相,而依15張相,竟然係完全與畸形部位無關既相
================================== ...
其實你了解唔了解結構檢查係睇咩,可以睇到咩同唔可以睇到咩?
個病係關節無法伸展,唔係骨骼異常。結構檢查時醫生係可以同你數bb手指腳趾,就係無法同你睇關腱韌帶。
個台灣家庭話外國網上喺20週就發現個病但無講用咩方法診斷。我估係個病伴隨其他結構病先被發現,如先天心臟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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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問我將心比已,我都係話醫院無錯。我個大囡都是有先天缺陷,三個月大就已開始做手術,往後仍有手術要做。

[ 本帖最後由 reniless 於 6-3-2016 12:4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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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ovietarmy2012 於 6-3-2016 11:27 發表
http://the-sun.on.cc/cnt/news/20150107/00407_002.html

香港學神又可以喺醫院掛牌服務大家ma?
又唔駛無限放大話個醫生係大陸交流生就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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