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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ovietarmy2012 於 22-2-2017 00:26 發表
1.過左10年$50/日既生活
2.無朋友無社交無娛樂
3.換黎一個單位好L值得咁話
三不信
點解要限死自己係香港發展先,同強迫自己去食一間貴夾難食既餐廳無分別
我姐夫係做到上述三項的人,佢一直冇娛樂,最大娛樂係運動,跑步詠春自己玩自己練。
姐夫同我家姐拍拖超過十年,直到儲到錢畀首期買樓先話結婚。我屋企對這門婚事從無要求,買樓結婚都係姐夫自己個人價值觀。
姐夫工作運差廿幾年嚟工資都係好低,一直都係搵萬零係近兩年先破兩萬關口。家姐就廿幾年公務員人工就唔講了,反正夠一家四口生活。
補充,姐夫間屋係兩房單位,買嗰時係佢自己一個人上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