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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 本人不小心被有心人被騙經過2

引用:
原帖由 loveless 於 9-7-2013 20:21 發表


先假設2點:
A. 假設被告的槍是購自X先生
B. 假設所有買賣都以標價成交

那意味被告是額外搞了一套上身, 買了一個新彈匣, 及把槍修理好. 到決定出售時, 又再把成本轉嫁到下一手買家(樓主).
其實我唔介意這種”假設”的賣家,無論是倒爹或是拾破銅爛鐵翻新易手,這種買賣模式由呂不韋時代開始已定下來了。至於是否存心欺騙,沒賣家對質就不給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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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對易手交易的期待值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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