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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破門搜毒 涉圍毆良民

警破門搜毒 涉圍毆良民

呢次又點收科呢........

青年耳膜穿 搜查無所獲 村民紛聲援

【明報專訊】元朗前晚發生「警察毆打良民」疑案。一對居於馬田村的年輕兄弟,報稱遭10多名破門入屋的毒品調查科探員圍毆,兄長慘被打穿右耳膜,恐喪失兩成聽力,逾百村民一度包圍探員起哄聲援。探員搜查後未發現毒品,兩名事主送院敷治後立即向投訴警察課投訴,直斥﹕「內地公安屈記者藏毒都未出手打人,香港警察屈市民藏毒卻打到穿耳膜,太離譜!」

議員﹕警方須徹查賠償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直斥若指控屬實,警方是「完全錯晒」,要求警務處長鄧竟成親自處理,並向受影響市民道歉。他強調支持警方大力打擊毒品罪案,有需要時仍可破門緝毒拉人,「不要為此事退縮,但既然未有檢獲毒品就要認衰,用最適當的方法道歉」。
涂指出,相信警方是根據情報而行動,但情報亦可能出錯,「無論如何,現時證據顯示該對兄弟是清白,警方須徹查內情及負起賠償責任。」
警方發言人表示,毒品調查科探員早前接獲線報,前日下午5時許在沙田隔田村截停一部私家車,在一名42歲姓周男子的手提袋內搜出約重1公斤可卡因,約值80萬元。警員其後根據有關案件的進一步資料,前晚10時45分到元朗馬田村行動,帶備搜查令入屋調查時有兩名男子報稱被打,由於案件已交由投訴警察課跟進,故不便評論。投訴警察科去年共接獲402宗有關警員打人投訴,今年首半年有198宗。

村民疑警收錯風掃毒

被毆兄弟姓黃,是馬田村原居民,19歲弟弟梓澎將升讀中七,24歲哥哥梓謙在港島某酒店任職西廚,居於村內45號一幢3層高村屋,其父母及姊姊居於附近村屋。村民指兩兄弟向來不愛「夜蒲」亦沒與損友來往,相信不會涉及毒品案。事件中,弟弟右腰被打傷,無大礙;兄長則報稱心口及背部中拳,頸部現紅痕,右耳膜穿破。
前晚探員入村後,亦曾在20號村屋破開多個單位調查,但亦無果。有村民說,大半年前有不法分子疑在20號村屋單位內製毒,未幾被業主趕走,故懷疑警方「收錯過期風」。

弟被按地毆打 以為有賊

兩兄弟昨已向投訴警察課錄取口供。梓謙憶述,前晚在1樓梳化入睡,弟弟在玩電腦,其間樓下門閘傳來巨響,10多名大漢隨即持3呎長鐵筆破門衝入。弟弟以為有賊闖入,欲退避求救時卻被人按地及揮拳毆打。嚇醒的梓謙也自身難保,心口被重擊後右臉被摑一巴,當場耳膜穿破流血,「耳朵好痛,轟轟聲」。他欲看清被誰毆打時,遭冷氣被裹頭,其後兩兄弟被鎖上手扣,「那時才意識到來者是警察」。

律師村長無法入屋協助

屋內菲傭立即通知兩人的父母趕至,而身為律師的村長黃東強亦到場協助,但眾人均無法入屋。逾百名村民紛紛到來聲援,其間部分探員沒掛上委任證,亦未有隨身攜帶搜查令,加上獲悉兩兄弟曾被毆打,在場村民情緒激動,需由軍裝警員趕至調停。事件擾攘近一小時後,探員證實屋內沒有毒品,未有道歉即收隊離去。受傷黃弟氏兄送院敷治後往元朗警署報案,並就案件作出投訴。


父﹕香港警察衰過公安

【明報專訊】黃氏兄弟疑被屈藏毒後遭痛毆,黃父心痛地說﹕「一向尊重警方查案,若只是破門還可接受,怎可能動手打人?香港警察衰過內地公安!」

兒子或失兩成聽力

被打穿耳膜的兄長阿謙,右耳膜有一成面積穿破,到醫院求醫後,醫生說需要觀察6個星期,若未能自然癒合,便需做手術,就算手術成功,亦可能喪失一至兩成聽力。專科醫生黃漢威指出,事主屬創傷性耳膜穿破,約有九成傷者的傷口可以自行癒合,否則最多會喪失三成聽力,會令方向感及平衡力減弱,但相信對日常生活無大影響。
阿謙講述遇襲經過,指他看到10多名大漢衝入屋,「不由分說一拳打落我心口,右臉中了一巴掌,來者無講過係差人,我好驚係賊」。阿謙欲看清眼前人,卻被人用棉被蓋頭再打,背部傳來陣陣劇痛。其時,弟弟阿澎被按在地上,約數分鐘後始站起來,齊齊鎖上手扣。
來人曾向阿謙喝問﹕「毒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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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seals 於 28-8-2009 12:04 發表


如果有證據使用過份武力,拉人鎖人,合法合理!
如果乍....假如今次真係出錯...又點收科...??....
爆門爆著個火爆既,真係隨時拎刀斬人架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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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涉入屋毆良民 監警列嚴重個案

【明報專訊】監警會昨日發表聲明,就前日有探員被指在元朗馬田村破門入屋毆傷兄弟個案,已向投訴警察課取得初步資料,並決定交由「嚴重投訴個案委員會」跟進,將密切監察有關個案的調查進度。

立會去信「一哥」促徹查
對於探員疑收錯「過期料」毆打良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表示,已要求警務處向委員會提交事件的初步報告,再由委員會研究去信警務處長鄧竟成要求徹查事件。他強調,無論警方取得的情報真偽,辦案時都不能使用暴力。
案中一對兄弟聲稱被10多名破門入屋的探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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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S 於 1-9-2009 22:57 發表
跟返差館....RMP担保.......次日上法庭
告你藏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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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S 於 2-9-2009 18:46 發表

軍部啋你都傻!軍部律師搞掂.....不留案底無罪放人.....但条傻鬼不知殖民地d衰野...叫ms認再解識.......從此ms日後成為有槍牌但又曾被告藏械但不留案底......ms在港時特登俾差人查身份証.....留意差人哥哥塊面 ...
果塊面係唔係五顏六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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