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行刑方法唔係打針佢應該入左境....
美死囚打毒針 扎18針不死
是他死期未到抑或死刑有問題?美國姦殺案死囚布魯姆( Romell Broom)上周二打毒針行刑,面對死亡已夠他煎熬,更難堪的是,行刑室人員花了兩小時,遍尋他的手臂、手掌和足踝,仍找不到合適靜脈注射毒針,結果他被針扎了至少 18次依然未死,痛苦得哭出來,殘酷得最高法院下令押後死刑。按照法例,死刑應該「快速無痛」,布魯姆「死」得那麼痛苦,再次在美國激發一場死刑大辯論。
痛苦得拿紙巾拭淚
53歲的布魯姆, 1984年在俄亥俄州綁架、強姦、殺死 14歲少女米德爾頓( Tryna Middleton),被判死刑。等候多年,上周二死期到了,他被綁在死刑台上,醫護人員於下午 2時 01分踏入行刑室,替他打毒針,但到 2時 30分還無法找到合適的靜脈,要小休一會。2時 42分再來過,布魯姆更一度協助醫護殺死自己,他緊握拳頭,幫助醫護尋找血管,可是仍徒勞無功,相信是因他長期吸毒令靜脈出現變化。反反覆覆,他由行刑開始至少被針扎 18次,至 2時 49分他拿起紙巾拭眼淚,這次死刑執行得令他痛哭了。布魯姆的律師立即致函州最高法院大法官,要求終止行刑,否則會違反憲法中「不應令罪犯受殘酷對待」的規定。大法官最終下令押後他的死刑至下周一才執行。但布魯姆律師正爭取要他免受酷刑。布魯姆是俄亥俄歷來第三名遭處決時出現痛苦的死囚,另兩人同樣找不到合適靜脈注射毒針,其中一人的手被針戳了 19次。美國公民自由聯盟批評俄州死刑程序有重大失誤,「要一個人反覆接受死刑是極其殘忍和不人道的」。但檢控官反對再押後行刑,因為要還受害人一個公道。英國《星期日獨立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