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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玩鎗的藝人

蔡瀾算唔算藝人?佢都鍾意玩槍

2007年10月26日
香港著名食家兼作家蔡瀾捲入懷疑私藏槍械風波。據香港媒體報道,香港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正調查蔡瀾從歐洲將一支懷疑為真槍的黑火藥“牛仔槍”帶入境,警方昨(25日)已聯絡蔡瀾,並在今早取走有關槍枝轉交軍火專家調查。蔡瀾則稱,該槍是一支仿製槍,購買是當作藝術品,又說:“我是無意的!”
事緣于上週三,蔡瀾在報章撰文透露,他在匈牙利首都布達佩斯購入一支義大利仿製西部牛仔槍,後經布拉格機場,當地軍人透過X光發現其行李藏槍,但檢查後指不是真槍,是“大人玩具”;蔡在文章內又引述了槍公司網址。
據悉,一名槍械發燒友閱文章後,指該義大利槍公司以仿製COLT的黑火藥牛仔槍聞名,但有關槍械可發射,具殺傷力,故有理由相信蔡瀾已把一支黑火藥真槍帶入境,而蔡瀾在專欄提及槍公司網址,亦涉及公眾安全問題,該槍友昨早向O記投訴。
香港警方發言人證實,警方接獲有關投訴,但事件仍在調查中,不會評論個別個案。
蔡瀾昨日(25日)接受查詢時直言,香港警方已聯絡他,他已將該槍交給同事,今早交予警方檢驗,並會與警方合作。他指出;當日是把該槍當作藝術品才購買,該槍被塞住,槍枝部分是膠制,故他認為是假槍,若專家證實是真槍,願意被充公,並強調自己是無心的。
被問到可能遭檢控會否擔心,蔡瀾表示:“無心就不擔心!”他又表示列出槍公司網址亦是無心之失,絕對無意鼓勵人買真槍。
根據香港法例,任何人管有仿製火器,即屬犯罪,可判監兩年。但若能令裁判官信納,涉案人小于十五歲、經營仿製槍生意、管有該槍不會危害公眾安寧,則不算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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