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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攪法,CQB場死得

近因係兩單迷你倉前後腳失火,政府要做野
之後拎出來既答案係本大爺眼中根本負分:就係點名針對6棟工廠去查有有違反地契,咁失火既迷你倉,照字面睇都係做倉,冇違反地契喎
問題應該係針對"到底消防安全做得足吾足",而且當時報告都未出,有咩理由將安全問題同法律問題掛勾
擺明係消防風險既安全問題,回應竟然針對人地有冇違反地契,我自認又蠢又無知,兩者直接關係何在?
即係看倌問我1+1等於幾多,我答你國父係孫悟空
用唔正確既方向去拎個唔正確既答案去答個唔正確既問題
如果計正,工廈可能仲安全過係屋企同一些師奶商場,起碼屋企冇消防灑水裝置而工廈有,駱駝添擺貨出通道既情況師奶商場擺貨出通道既情況邊個塞啲?
唔可以話跟足消防安全一定冇事,但係跟足地契又意會到什麼?

沉晚半夜睇有線,傳媒拎番果6棟工廠出來講,問其他工廈又點
政府又反應好快地話做野
個人以陰毛論去睇相當可疑,即係逼人返地舖,租金又升了

返來再睇睇,胡思亂想一下
事情到而家冇人質疑過消防問題同違反地契既法例問題之間既關連
小弟所知,法例係要求工廈通過消防安全規格,咁改變用途就代表消防安全規格不達標嗎
傳媒唔去質疑,傻仔以為傳媒今次有做幫兇之嫌

[ 本帖最後由 暈又暈 於 3-9-2016 08:5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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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權限20還真不容易, 呃權限亂吹, 不用太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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