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唔識人權係未成年小孩身上應該點樣解釋,只不過覺得個仔我生出來,我就有職責要教好佢。
至於點教當然係每人不同,我本人係同意需要時要體罰的。
放眼現在香港,死小孩越來越多,其實係父母無盡責任所致,咁做只係害左個仔,第時出黎做野人地使赦你? 分分種屎都無得你食。
其實離左題,不過有個現象小弟觀察所見,就係中國大陸新一代小孩開始接受高等教育,出得國果d,好多都其實唔係咁差,唔會話霸晒成條路黎行,會係車度讓左比老人家之類。大家所叫"蝗蟲",其實留意一下,多為有d 年紀果班。
相反香港地,有d 年紀果班係有禮貌既,而班新世代就反而越來越唔掂,一睇就知寵壞晒。
此消彼長之下,香港既競爭力會唔會越來越低......? 老實講,我好擔心。
強伯話:"生命不是 用來更正別人的錯、或證明自己的對----生命是用來生活的。"
佢又話:"要說話說得流利.自然和有真感情, 唯有直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