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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港女走私槍械過關 深圳不予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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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oveless 於 1-11-2018 23:06 發表
差異太大=冇標準=人治
同一件事, 今日A 可以放生, 聽日B 依然可以重判,
其實係掟石落自己腳...
究竟世界上還有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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