乜背誓詞只係一個Procedure嚟㗎?乜我哋納稅出糧俾佢,佢就可以出賣專業去犯法㗎?乜你玩槍有糧出㗎?乜你連職業操守同知法犯法嘅字義唔知點解呀?
依你所說,我們不可以對以下的從業員有期望:
差人:唔好期望佢接到波時,可以以客觀持平的態度去處理Case;落更時唔犯法;
醫生:唔好期望佢醫好你嘅病,等你平平安安出院,醫死人就「個別事件」,同個死者只係「死於不幸」;
律師:唔好期望佢上庭同你撐,而係頂多幫你求情?
乜嘢叫一竹篙打一船人(竹篙呀,識唔識字呀?),以上嘅期望好過份咩?定係你要求低咋?原來「和稀泥」式番工等收工先叫做「合理期望」?
引用:
原帖由 MG-42 於 10-2-2018 02:00 發表
這就是你一竹杆打一船人既理據?? 咁你是否同意玩氣槍冇好人?(包括你) 因有氣槍玩家用槍射過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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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48191 於 10-2-2018 18:34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