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加拿大籍人,俾加拿大警察拉咗,又有問題?
以下節錄自維基百科:
「根據《國籍法》第9條至第10條的規定,以下人不具有中國國籍:
“
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申請退出中國國籍獲得批准的中國公民:
外國人的近親屬;
定居在外國的;
有其它正當理由。
”
根據上述規定,喪失中國國籍的方式有兩種: (1)自動喪失:定居國外,並且取得外國國籍; (2)主動退出:申請退出中國國籍獲得批准。」
而大陸本身並不承認雙重國籍,以「國籍法」詮釋,佢根本係一個加拿大人。
最重要係,大陸外交部慿甚麼要加拿大放人?
引用:
原帖由 JBL 於 8-12-2018 14:26 發表
?_nc_cat=102&efg=eyJpIjoidCJ9&_nc_ht=scontent.fhkg5-1.fna&oh=44d5ae51bd17085480a ...
[
本帖最後由 48191 於 8-12-2018 19:30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