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大家各自表述也只是浪費心機。但是,當初計劃是政府推出的,而且反應熱烈,咁又何以叫停?而且這「計劃」是一個合法渠道,也就是說當時係一個合法行為,並不存在違法問題。但是如果你認為這渠道行不通,又有哪裡行不通?香港是金融市場自由地方,將錢滙入滙出也比中國大陸方便,監控更少。亦即是香港只是中間跳板,而不是終點。
再者,「星輝」玩完,是「償付能力不足」、「資不抵債」下做假數被揭發而玩完,不要將因果掉亂。而「星輝」本身根本背後就係冇做「再保險」先至搞到09年清盤。再講,如果「償付能力」足夠、有做「再保險」,就冇必要做假數,這是常識。
似乎我做兩年內部,果然同做Agent三至五年嘅見識係有分別,而且仲係兼職Agent。
M兄和我嘈,與你無關。
引用:
原帖由 m11.man 於 18-6-2018 20:22 發表
同你討論都無咩用,答完你,你又講其他,永無止境,都唔接受現場,你講到做兩年見盡人走資,咁點解你唔舉報佢地,你做文職,實拎到證據,維護香港金融體制既廉潔,做呢行唔需要睇年資,有料既一年都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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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48191 於 19-6-2018 00:10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