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reniless 於 6-3-2016 11:51 發表
。。。院方事後解釋因人手不足以應付指引要求,只能按醫院常規操作,即不會備存胎兒手腳超聲波圖。
唔算醫療失當,只能話公立醫院提供醫療服務唔夠全面。
醫院已解釋個病喺20週裡面做超聲波檢查都未必發 ...
可惜並唔係做一次半次既普通超聲波檢查,而係長達20週超聲波結構檢查
而檢查報告有42項,而當時報告均正常
事後威院只交出15張相,而依15張相,竟然係完全與畸形部位無關既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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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心比已,大家真係認為威院無錯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