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sovietarmy2012 於 23-2-2017 12:12 發表
P250走過火啦,好似係女警官係家中打到大脾
當日向天開槍算是最好的,打人未必控制到場面。
任何時候都唔應該將致命武力用係唔應該使用的目標上。
子彈係拋物線飛既,你打向天即係直接危害無辜的第三者。
仲有,不論打手腳定向天開槍,做得多都會比大眾一個印象就是警察出槍唔會即刻打人,做成槍枝威嚇力下降,導致更多需要警員開槍制服犯人的案件。
實際上打向天係最差既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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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Epxaiual 於 23-2-2017 21:31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