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ckong
特級士官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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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新手一隻 於 6-11-2017 21:01 發表 完全支持師兄看法,最好係人人擁核,相互保證毀滅,咁就世界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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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G-42 於 7-11-2017 11:07 發表 每天23.8個人被槍謀殺
原帖由 MG-42 於 7-11-2017 12:30 發表 你想我回應是否應該禁車,還是車唔會撞人人才會撞人 不如count埋乳癌丫
原帖由 MG-42 於 7-11-2017 13:33 發表 咁你覺得: 全個城市冇車你生活有冇問題? 全個城市完全冇槍你生活有冇問題?
原帖由 新手一隻 於 7-11-2017 14:30 發表 此處詭辯得有啲明顯。 前面講緊禁止人民持槍,呢度就跳到警察都唔可以有槍。 傾緊禁槍,你又拉埋乜嘢彈匣限制乜嘢禁車。其實師兄你想表達乜嘢?
原帖由 MG-42 於 7-11-2017 13:51 發表 前幾版講左政府有坦克武直了,槍冇用了... 有冇由頭版追起?
原帖由 新手一隻 於 7-11-2017 18:35 發表 我上面作出的statement邊度自相矛盾?如何自相矛盾?講清楚啲好喎。 車殺傷力高,所以殺傷力高唔可以作為禁槍理由。請問前句如何證明後句? 唔係你話短就短㗎,講嘢要有根據有邏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