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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立法會外藏1.1J氣槍,被控無牌管有仿製火器

我覺得成件事可以分開兩樣野黎睇

1. 被人搜身之後拘捕
選擇性執法肯定有,當年佔中有個光頭阿叔攞住刀去比記者訪問都冇問題
警察可以選擇對枝「文具舖玩具槍」放生或者拘捕,最好明顯選擇咗後者 (如有錯請指正)
2. 法庭作供
呢位仁兄選擇自辯,用一個我覺得非常on9嘅理由「自衛」作出辯解,又唔搵律師
法庭只會睇供詞作出判決,就係因為佢選擇左自辯,最後先導致成件事發生

1 個讚好! TOP

無論係保皇派定反對派也好,呢單案成為咗案例之後肯定都係對wargame百害而無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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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hendry9881 於 23-8-2018 11:28 發表

我又唔覺有害,大把師兄試過搜袋有玩具,好聲好氣解釋點會攪你
要注意返係講緊成為案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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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Xgun 於 23-8-2018 12:28 發表

有人試過係示威場合帶螺絲批等工具被告藏有攻擊性武器, 咁D賣五金工具既舖頭同D三行工人咪應該好擔心囉
俾你睇返幾件前既一段新聞,另外岩岩有師兄話 "好聲好氣解釋點會攪你" 其實由頭到尾都唔應該搞
否則同D MK臭飛睇人唔順眼就去打人有咩分別?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60211/bkn-20160211230239401-0211_00822_001.html

[ 本帖最後由 gabriel_wong 於 23-8-2018 12:5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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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Xgun 於 23-8-2018 13:53 發表

咁D黑社會袋著架餐準備開片都唔應該搞啦, 等佢真係出手至搞囉.
我由頭到尾都唔係講緊黑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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