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引述的新聞,是一名涉嫌刑毀的疑犯被搜到家中藏有氣槍,警方亦有理由懷疑他以氣槍干犯這些案件,這當然可以理解。
但如果你被警察截查和搜出仿製槍,你解釋理由,之後信不信你由警方決定;檢控與否由律政司睇證供和膀算決定;最後一關就視乎個官信納那一方的證供。
普通法雖說以無罪假定、須由控方舉證為原則,但現實上卻有相當的灰色地帶和主觀性。
近年社會局勢緊張,執法和檢控機關處事的尺度收得愈來愈緊。總之,祝福各位槍友(玩、攜帶氣槍外出時)聰明點,避免誤墮法網啦。
[ 本帖最後由 bennytsang16 於 24-7-2020 23:52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