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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 政府修例規管真槍元件 諮詢公眾4星期

政府修例規管真槍元件 諮詢公眾4星期

對玩家有無影響?

《政府修例規管真槍元件 諮詢公眾4星期》

//政府今發稿,建議修訂《火器及彈藥(槍械宣布)規例》,將真槍的元件列為「槍械」,換言之進口、管有真槍元件都要申請和領牌。政府發言人指,近年本港涉及真槍的個案增加,亦發現有「不法之徒」利用現時法例中「槍械」定義的漏洞,將真槍元件個別運到香港,再裝嵌為功能完備的真槍,逃避法律規管,所以認為有需要將真槍元件清晰具體定義為「槍械」。

政府亦建議設 90 天寬限期,讓受影響人士可於規例生效前,自行處置真槍元件或向警方申請牌照,建議修例今(17 日)日起諮詢公眾 4 星期。政府會在諮詢期完結後,整理收集到的意見,將建議修訂以附屬法例形式提交立法會,希望能在本立法年度內完成修訂。//

新聞來源︰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 ... 2A5rVReQqFtQSa4LC2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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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點不明白,圖片例子中的「槍身」,即是 (曲尺半自動手槍、左輪手槍) 那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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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無清晰分辨槍械用玩具元件,仍存在灰色地帶,亦即給予執法部門極大的權力拘控管有者(即使是玩具零件)。
盡一點綿力,send e-mail 去反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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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20 GBB 有玩家換美國靚下身,咁以後……
引用:
原帖由 RCOOH 於 17-2-2021 22:05 發表


香港法例都係睇英文版啦......

鎗架我估係chassis,鎗身我估係frame,機匣就肯定係rece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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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至少都應該提高檢控門檻,並將新規管範圍收窄至只限「火器元件」,以免 GBB 玩家誤墮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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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擬修例的律師未必精通槍械(相信佢地都係聽警方建議),更不會顧及 Airsoft 玩家的需要和憂慮,前線警務人員的法律知識和操守更加備受質疑。
引用:
原帖由 Parcel 於 19-2-2021 04:27 發表
過去兩年睇黎大家無面對現實,當法律條文可以因不同情況有不同解讀,正所為龍門任佢搬既情況下。改左法例到時水槍都無得玩。!眼觀外國只要同Airsoft 有關既法律出現,外國人多數都好齊心關注,共同保護呢種運動。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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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好多朋友都知,管有仿製槍械、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如要定罪還要視乎環境證供、犯罪意圖。
我擔心的是,現實情況是前線執法者掌握極大的權力(截查、拘捕、使用武力等權力),但知識和操守的質素卻參差;
再加上政治和社會局面的影響,執法者在某些日子、地區會採取異乎嚴苛的執法尺度,令氣槍玩家很容易誤墮法網。
以下這單新聞令筆者非常震撼,一個13歲少年,袋著枝「手拉雞」,未有消息指他曾在公眾地方發射或指嚇途人,執法者的拘捕決定很值得商榷。
雖說之後還有檢控、司法兩關,但拘捕和扣押的滋擾已經這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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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都應該將新規管範圍收窄至「火器」的「擊發部份」之元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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