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少年被定罪,主要原因係自己「衰多口」話帶氣槍出街「自衛」︰
呢條「藏有仿製槍械罪」原意就係針對一d無藏有真槍,只係藏有假槍(包括氣槍),而又可能有犯罪意圖既可疑行為。個少年被截查時講唔出帶氣槍出街既理由,咁拉得;上到法庭又「衰多口」話帶枝氣槍出街係想「自衛」,即係話俾法官聽,佢打算用私刑對付「藍絲」挑釁,目無法紀。需知道香港不是美國,香港法律不會容許你平時帶武器出街自衛。
至於未判刑就還柙三星期,法官善意出發可能想對佢小懲大戒;但實際上,就係擺明玩佢。
[ 本帖最後由 bennytsang16 於 13-9-2018 11:26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