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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立法會外藏1.1J氣槍,被控無牌管有仿製火器

我認同個細路係被政府針對,未正式判刑就還柙的確好嚴苛;近幾年,的確有好多不公平、不公義既事件(同案件)發生。但就這宗案件本身而言,對照番法律條文、檢控、司法程序,似乎又無咩唔公正既地方。刻薄少少講句,個細路落得如此田地,主要原因係佢︰愚蠢、衝動、亂up。
引用:
原帖由 Jonny.R 於 24-8-2018 00:22 發表
下,對天開槍又唔得?
老實說,我咩派都唔係 對事唔對人

澳門五一勞動節對天開槍,打中個電單車佬
性質同香港一樣,好彩既係香港冇人受傷

個同胞比人打到訓低,交警絕對有理由射人去制止
但佢簡左個冇人傷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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梗係啦,果陣d人,頂多活到四五十歲左右就死。
引用:
原帖由 loveless 於 24-8-2018 02:54 發表
老老實實, 清末民初我16歲時肯定好憎人叫我做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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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結果喇︰判18個月感化 (但之前還柙三星期就有點無辜)

//學生組織「學生動源」前成員、16歲男生劉康,於去年12月立法會討論修改《議事規則》期間,在金鐘「連儂牆」對開被警員搜出氣槍以及寫有「HONG KONG IS NOT CHINA」的貼紙,他早前被裁定管有仿製火器罪成,裁判官考慮到被告已有反省,今判他接受18個月感化。//

【攜氣槍參與集會被裁定罪成 撐港獨少年今判感化】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 ... e/20180912/58671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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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少年被定罪,主要原因係自己「衰多口」話帶氣槍出街「自衛」︰

呢條「藏有仿製槍械罪」原意就係針對一d無藏有真槍,只係藏有假槍(包括氣槍),而又可能有犯罪意圖既可疑行為。個少年被截查時講唔出帶氣槍出街既理由,咁拉得;上到法庭又「衰多口」話帶枝氣槍出街係想「自衛」,即係話俾法官聽,佢打算用私刑對付「藍絲」挑釁,目無法紀。需知道香港不是美國,香港法律不會容許你平時帶武器出街自衛。

至於未判刑就還柙三星期,法官善意出發可能想對佢小懲大戒;但實際上,就係擺明玩佢。

[ 本帖最後由 bennytsang16 於 13-9-2018 11:2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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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政治考慮?
是否有「政治考慮」、「政治檢控」?警方、律政司、法庭肯定唔會承認有政治因素……但佢地唔認又是否等如政治不存在?

「公正」與「公平」?
案件既檢控同審訊,只要一切依照法律條文同法律程序,已經算係「公正」(執正黎做);但同另一d更嚴重罪案比較,例如休班警證實用氣槍射馬騮獲法庭判無罪、撐警集會「藍絲」毆打記者而律政司唔告…… 事實已經說明執法、檢控、司法既「不公平」已經愈來愈嚴重,甚至去到有恃無恐既地步。

[ 本帖最後由 bennytsang16 於 13-9-2018 15:5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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