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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 藏有仿製槍械 一問

蘇師傳早晨:唔明???.....槍街準賣槍,但...買咗就被告懷疑藏有仿製槍械,仿製槍械,咁???是否裝市民彈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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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師兄多謝指導,其實任可巿民,只要〝警方相信〞就可以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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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傅,差人做呢哋個案似是有興趣個做遊行.請願個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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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睇法,以香港現時投訴文化,只要有人向警方報稱那人懷疑藏有槍械,差人就可以,〝有合理懷疑〞告那人,咁做法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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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揼人外,重有好多豐功偉績,〝砌生豬肉〞2015年4月13日,一名73歲男子在沙田美林邨籃球場遇襲,警員到場,發現男子已昏迷,同日晚上證實死亡。到5月2日,警方公布在美田邨拘捕一名30歲智障男子,並控告他誤殺罪。但事主家屬曾指事主無辜,案發時身在屯門院舍,不可能殺人;事主在未有家人陪同下,逾50小時沒有服藥,在5月7日獲無條件釋放後仍飽受驚嚇,不敢返回住所。其家人承受沉重壓力,希望警方還他們一家人的清白。[1]。死者的兒子對警方拉錯人感到失望。[2]。
警方認為此案為嚴重罪案,需要48小時內決定是否落案,不過警方在未確實事主案發當日是否身在院舍,便隨即於期限前落案控告事主一項誤殺罪。事隔兩天後,警方才開始翻查院舍閉路電視,證實拉錯人,最終低調撤銷控罪。
事件引起社會討論,網上有逾1700人聯署,要求警方道歉。警方事隔到5月12日才改變態度,早上派出助理警務處長、新界南總區指揮官呂漢國致電電台,首次表示警方會檢討事件,並「祝福」事主家人,唯當時未有道歉,指要待檢討後再作考慮。事態至深夜再有發展,警方於11時32分發稿,強調調查過程中尋求真相,「為事主及其家屬帶來不愉快經歷,警方表示抱歉」。[3]
其後事主家屬向傳媒公開事主在警署錄口供的錄影片段,顯示警方反覆盤問患中度智障及自閉症的事主。錄影口供由胞兄陪同作答,現場有兩名警員,並無律師陪同。片段聲帶中,事主無法作出合邏輯的答案,幾乎全部是警員引導,例如問事主是否記得當日在美林邨推跌死者,事主答「係」,再問「點解唔鍾意佢放狗」,事主只以「佢放狗」作答,並無解釋。唯筆錄口供卻顯示「推咗伯伯落地」、「因為佢放狗」。家屬質疑警方的口供有少少創作成份,下周會向投訴警察課投訴,如無合理回應,他會考慮提出民事訴訟。他促請當局設立包括心理學家、律師及家人組成的獨立小組,檢討及研究向智障人士錄口供的程序,並定期公開調查進度及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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