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matthong 於 30-8-2018 22:39 發表
1)移動目標好難打,究竟打門中間定打目標?
2)有生命威脅先開槍,同隨便開槍打瓜佢係兩樣嘢,前者係自衛,後者係謀殺。
3)點解唔開多幾槍?每槍都要解釋合法與否,武力達到要停止,又或者開完第一槍發覺 ...
咁第一槍就唔應該開啦,
1) 個目標當時都係移動緊
2) 架車撞埋嚟係有生命威脅, 但開槍點可能咁近距離令架車停低 ? 除非架車係響好遠, 個司機瓜咗或條呔爆咗後有足夠距離停車.
3) 既然停唔到架車, 咁武力目的就未達到, 應該升級,所有現場警察齊向車繼續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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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walther 於 31-8-2018 07:27 編輯 ]